剧情介绍
王世光,1938年生,海南省临高县人;1958年,结婚;1959年,参军,被抽调到解放军驻海南某部的医疗大队工作,多次受到部队的嘉奖。随后一个当地姑娘爱上了他,遭到拒绝后却因爱生恨,诬陷王光世强奸;1964年,海南军事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王世光有期徒刑10年,押送英德劳改场劳动改造。王世光不服判决,不停向各级军事法院上诉,直至中国人民解放军最高军事法院,却毫无结果;1974年,刑满释放后,发现父母双亡,悲痛之余,他隐居小岛30年,寻鬼为自己申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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